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召开
2007-08-16    安恒公司 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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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中心北京市经过多年努力,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但是,北京市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为营造良好水环境 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2007年8月15日上午,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赵凤桐副市长主持会议并传达了2007年7月12日在合肥召开的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牛有成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环保局、北京市水务局通报了北京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与监管工作情况,并就采取进一步综合措施改善北京市水环境质量做出安排。

北京市政府将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抓紧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首先,确保完成COD减排任务;北京确保完成今年市政府提出的削减3%(3300吨)COD的任务。各区县要制订水污染防治的评估考核体系。环保部门将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水污染源单位进行在线自动监测。

第二,确保国家考核的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市环保局局长史捍民表示,目前北京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21个有水湖泊中,有13个符合相应功能水质标准要求,达标水面面积为79%。而在2007年上半年监测的16座有水水库中,有14座符合相应功能水质标准要求。其中,北京奥运会铁人三项比赛地———十三陵水库的水质也达到二类,属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标准。河流方面,北京城市河流水环境不容乐观,大部分仍为劣五类水体。上半年,在监测的81条段有水河流中,达标河段长度为51%。蓟运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五大水系中,潮白河水系水质最好,达标河段长度92%。北运河水系水质最差,77%的河段为劣五类。

第三,加强河湖库水质巡查,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水源保护力度,确保水环境安全。市水务局局长焦志忠表示,北京目前饮用水环境总体安全,水资源严重污染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北京吸取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蓝藻、水华,水源地污染的教训,已制订应对水华暴发和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除加强生态用水补充外,还保证物资、人力,确保出现问题时,立即响应;并重点保护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饮用水源,加强监测和巡查。密云水库等一直都保证饮用水标准。只有局部地区出现局部水华,包括上庄水库和坝河出现过零星的水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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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指出要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治理重点湖泊 让全国湖泊“休养生息”

  2007年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安徽合肥召开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对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周生贤说,继对松花江作出休养生息部署之后,要痛下决心,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治理重点湖泊,逐步恢复湖泊地区的自然风貌,让其休养生息,努力推进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周生贤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湖泊污染治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着力解决好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召开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了“三湖”治理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为湖泊的全面治理指明了方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湖泊流域各地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也要看到,湖泊污染严重的状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一些湖泊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富营养化的问题十分突出,群众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必须把湖泊治理摆在更加突出、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更加坚决的措施,按照“一湖一策”和人性化管理的思路,远近结合、标本兼治, 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综合治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持不懈地把湖泊治理好。
  
  周生贤指出,治理湖泊污染,让湖泊休养生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湖泊治理与城乡建设、工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人类活动与自然活动的关系,处理好综合治理与分步骤治理的关系。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遏制湖泊富营养化加重的趋势,逐步改善湖体水环境质量,努力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为此,要重点落实好六项政策措施:
  
  (一)严把环境准入关。当前,要加强对近期公布的湖泊流域限批地区、挂牌督办企业的执法督察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今后,凡向重点湖泊排放重金属和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向封闭、半封闭水体排放氮磷的项目,一律停批。严格钢铁、铁合金、焦化、电石、铜冶炼、汽车等行业准入条件,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一律不批。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控断面不达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或企业,实行限批。全面清理整顿新开工项目,对未履行“三同时”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流域内经济发展、城乡建设、资源开发以及旅游、养殖、航运等各类规划必须开展规划环评。
  
  (二)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全面淘汰或关闭流域内的小造纸、小酿造、小化工、小纺织、小印染等企业;流域内全面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年底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自2008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一律不得生产,超证排污的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
  
  (三)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流域内新建的污水处理厂都要具有脱氮除磷能力,太湖流域要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对已建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改造,其他流域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制订并实施更严格的氮磷排放标准,进一步降低氮磷入湖浓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今年年底前,流域内所有城市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四)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和面源污染。大力发展有机绿色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逐年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划定畜禽禁养区,全面清理流域内已建畜禽养殖场,限期关闭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太湖流域县城所在镇和有条件的村庄,都要在2008年6月底前建成不同方式的污水处理设施。
  
  (五)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做好生态治理与恢复工作,优先实施湖泊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禁止围湖泊造田、围湖泊养殖。建立生态湖滨带,做好调水引流工作,加快湖泊水体循环交换,保证生态水位。严格控制围网养殖规模,推广湖泊自然放养,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要在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围网养殖。
  
  (六)切实保障群众饮水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坚决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全部排污口。限期取缔或清除2000年以来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项目,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装卸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建立完善饮用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和部门联动机制,增加监测频率,完善深度净化措施,不断改善饮用水质。
  
  周生贤最后强调,实现湖泊休养生息的目标,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湖泊流域内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湖泊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主动协调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挺直腰杆,敢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环保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入湖泊治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同治理的局面。
  
  会议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主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及各有关司局,全国重点湖泊流域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江苏、安徽、云南、重庆等省(市、自治区、自治州)负责同志汇报了当地湖泊污染治理工作的情况,与会代表分组讨论了《关于加强湖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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